
10月22日,农夫山泉诉《公益时报》“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受质疑”的报道侵害其名誉权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农夫山泉坚持要求《公益时报》登报道歉,并索赔偿500万元名誉损失费。一
每一个看过农夫山泉电视广告的人都应该记得,在贫困孩子们追逐踢球和跳绳的画面之后,字幕中写到:“到2008年,阳光工程将为20万孩子带来运动的快乐。”按照正常的理解思路,农夫山泉的“一分钱”公益应是自2002年持续至2008年,对贫困学生的捐赠也是在此期间持续实施的。当时,恐怕不会有人想到这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可能也不会想到,几年之后农夫山泉摇身一变,从“爱心公益天使”变身成为“巧言令色的诡辩高手”。

“一分钱”公益“越描越黑” 农夫山泉难逃“诚信门”
当庭辩论的一个焦点就是“一分钱”中“捐赠7年”活动的概念。对此,农夫山泉当庭解释为,2002年捐赠价值500万元的体育器械可使用6年,到2008年,因此企业“在7年内为20万孩子带来了运动的快乐”。
而对于“一分钱”公益,农夫山泉代理律师的解释是,农夫山泉“一分钱”活动不是一个连续的活动,而是分为三个阶段的活动。第一阶段是2000年1月-2001年12月,主题是“一分钱,支持申奥活动”;第二阶段是年4月-12月,主题是“一分钱,阳光工程”;第三阶段是2006年1月-7月,主题为“一分钱,饮水思源”,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没有按照“喝一瓶水,捐一分钱”计算,只有第三段“饮水思源”活动,贴有“一瓶水,一分钱,帮助1000个水源地的贫困孩子”字样的5亿瓶水是真正“捐一分钱”的“公益水”。
现在我们知道了所谓“喝一瓶水,捐一分钱”公益其实指的是第三阶段活动,即2006年1月-7月。且不说律师的诡辩如何可笑,只看这7个月的捐赠,农夫山泉的表现,也未能尽如人意。
据相关媒体报道,根据农夫山泉与宋庆龄基金会的协议约定,“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甲方(农夫山泉)每销售一瓶农夫山泉天然水,就从中提取一分钱,双方成立‘饮水思源’助学基金,并将基金全额资助给农夫山泉4个水源地周边乡镇的贫困孩子”。但农夫山泉没有给2006年1月1日-2006年4月24日期间生产的矿泉水贴“饮水思源”标签。
按照农夫山泉“只有贴标签的才算公益水”的逻辑,总共只有7个月的“饮水思源”,又莫名蒸发掉了4个月,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农夫”在此期间可卖出近5亿瓶水。这5亿瓶水所带来的“一分钱”又去向何方?农夫山泉何时来为其“正言”?
无论事发之后,农夫山泉“巧言诡辩”也好,“做足字面游戏”也罢,消费者依然期待事件的明朗。时至今日,笔者倒是真的希望事件真如“农夫”所言是《公益时报》调查不清,农夫真的捐了这笔钱。那样,对于持续买了7年农夫山泉,对于在每次买水时都期望捐赠一份小小爱心的人来说,将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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