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10月23日下午,我和女友去位于市区东升路的某房产中介公司租房,我们看中了一间月租金500元,称配套有彩电、冰箱、热水器、有线电视的房子,便马上签订了合同,并当场缴了一个月房租和500元押金。第二天搬入,当晚洗澡
来电显示:“10月23日下午,我和女友去位于市区东升路的某房产中介公司租房,我们看中了一间月租金500元,称配套有彩电、冰箱、热水器、有线电视的房子,便马上签订了合同,并当场缴了一个月房租和500元押金。第二天搬入,当晚洗澡时,却发现热水器是坏的,再查看其他电器,无一例外全都是没用的‘看货’。我立即找到房东要求退房,对方表示退房可以,但所缴的房租、押金不会退,我该怎么办?”在嘉兴务工的湖南人王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
记者调查:由于房东黄某坚持不退钱,中介公司又撒手不管,10月26日,王先生在记者建议下报了警。南湖区公安分局新嘉派出所民警在多方了解情况后,认为黄某有发布虚假信息骗人的嫌疑,同时中介也应负连带责任。民警首先找到黄某,做其思想工作,希望他将钱退还王先生。“我没有骗人,我所说的电器本来都有啊,坏没坏我可管不了,谁叫你当初不看清楚,再说要用可以自己修啊!”面对民警的协调,黄某十分无理,后来干脆将民警拒之门外,手机也关机。民警找到为王先生介绍房子的中介公司时,发现老板已关门走人了。于是,民警又联系黄某所在的社区,希望社区干部出面协调。但民警得知黄某已不是头一次用虚假信息骗承租人了,当承租人发现电器无法使用要求退房时,黄某便赖账不退钱。目前,民警仍在处理此纠纷。
记者从南湖区消协了解到,如今房产中介无序竞争现象比较突出,今年以来消协已接到多起关于房产中介的投诉,主要存在房源信息与实际不符、收费不合理、合同条款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王先生遇到的类似问题,南湖区消协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公司租房时,要看其有无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另外要先实地看房后,再签订详细而明确的合同,以维护租赁双方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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