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维护我省肉类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肉类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商秩【2009】18号)要求,省肉协近日印发《关于在全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经营&r
为进一步维护我省肉类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肉类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商秩【2009】18号)要求,省肉协近日印发《关于在全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9月下旬起在全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通知》对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明确。
此次创建评选活动共分为宣传动员、申报阶段、验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和颁发证书、牌匾四个阶段进行。“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在两年有效期内,省肉类协会实时跟踪了解被示范企业(店)情况,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发现被评价企业(店)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并从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删除其诚信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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