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部署以来,高青县根据《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扎实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更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顺利、安心地完成学业。 一是设立“绿色通道
自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部署以来,高青县根据《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扎实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更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顺利、安心地完成学业。
一是设立“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奖、贷、助、补、减”的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学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主要由国家助学金等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的模式。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为7-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二是广泛宣传,让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资助。研究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认真部署了贷款对象认定的预审工作,耐心向贷款学生和家长解读政策,回答学生和家长们提出的问题;各高中和职业学校通过班主任宣读、宣传栏张贴、校园广播等方式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让学生深入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各学校分别成立了“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审对象范围。
三是应贷尽贷,保证助学贷款的及时拨付。针对集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短、任务重的实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在较短时间内为08—09年度高青县51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办理了贷款手续并全部通过审核,贷款成功率为100%,居全市首位;7月20日至9月20日又集中受理了2009至201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充分调动科室其他人力资源,全力配合,分工协作,按省开发银行的要求重新整理了所有学生贷款档案,最终向省开发银行提报了高青县505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贷款手续,贷款人数居全市第2位,预计11月初贷款资金将拨付至各高校特设账户。
截至目前,高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为556名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金额达330余万元,切实解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家庭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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