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银行信用记录的保存年限还没有明确说法,据悉,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记录保留7年,不过有消息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的条例可能会明确个人信用报告一般保留2年。 有专家认为,我国个人信用记录应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对“污点&rd
目前银行信用记录的保存年限还没有明确说法,据悉,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记录保留7年,不过有消息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的条例可能会明确个人信用报告一般保留2年。
有专家认为,我国个人信用记录应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对“污点”记录可建立一个退出机制,“亡羊补牢”,通过良好的后期信用记录改正“前科”。
正方
我国的银行征信系统还需要不断改进,可以根据个人表现提出一些量化标准,形成“污点”退出机制。
●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张星:
建立居民的信用记录系统是必然的选择,这个事情落在央行身上是因为如果要各个商业银行自己去做,相互协调与时间都无法保证。有了信用记录这个系统,商业银行在以后的金融活动中会将信用记录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采取风险规避的操作。个人贷款消费的不断发展,使得这个信用记录十分重要。信用卡消费都会为还款人提供一个还款期限,既然是制度,还款人就应该严格遵守,同时银行同样也应该提高服务质量,比如提供数次短信提醒这样的服务,毕竟现代人工作节奏快,忘记还款是有可能的。信用污点的退出机制是比较合理的,制度建设存在进一步优化的需求。
●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我认为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记录本身有着惩罚性的意思,央行的征信系统可以根据个人表现,提出一些量化标准,形成退出机制。
如果有信用记录,那么一定要有一个惩罚措施,使得被记录人警醒,不能记录了两个月就抹掉,那么很难起到一个治理的效果。从这个角度讲,信用记录的记载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是一个黑锅背一辈子,确实值得商榷。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在某段时间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如果未来经过长时间的守信信用积累,达到一定的量,则可以考虑撤掉。好比学生出现了违纪的情况,学校可能会记过、警告和严重警告,但是学校的制度还算合理,如果有学生后续表现良好就可以考虑从档案中除去曾经的记录。征信系统其实可以考虑这样做。
但是,在撤掉信用记录的机制中,一定不能主观臆断,如果通过关系抹掉信用记录,这就使得征信系统失去了意义,记录本身要起到警戒的效果,引以为戒后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征信系统应在综合考量后,形成一个量化的标准,防止主观臆断。
● 中国银行某支行信用卡中心主管王先生:
我国的信用卡征信系统还需要不断改进,信用卡征信系统确实可以考虑相应的退出机制。
目前征信系统也有一个考量,它会给你充分的时间,只是到了一定的宽限期还没有缴费或者还款,才会有信用记录。当然,这种记录如果不除掉可能会影响到贷款购房、出国、购车等等,有人因此一辈子进入黑名单。如果有了退出机制,至少在道德上,人们也会想要洗清自己的“前科”,也会不断地积累良好的记录,一方面提高了认识,另一方面也除去了未来个人诚信之路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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