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办卡时,银行说是免年费的,可第二天一查,卡里已经被扣掉10元钱。 ”昨日,沈阳某大学的一位新生家长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这位家长说,孩子在收到入学通知书时,也收到学校附寄的一张银行借记卡,要求将一
这位家长说,孩子在收到入学通知书时,也收到学校附寄的一张银行借记卡,要求将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存入该借记卡。尽管异地存款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考虑到是学校的统一要求,新生家长们还是接受了。没想到的是,孩子入学后不久,学校又与银行联手组织新生办理可透支消费的信用卡。办这类信用卡手续非常简便,只需带上学生证、身份证即可。本科生持卡一般可透支1000元至3000元,研究生一般可透支3000元至5000元。
“如果需要信用卡,我们往往在当地银行办理,遇事也方便。学校和银行组织发放的信用卡,售后服务中心往往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碰到麻烦,多不方便啊! ”一位家长还担心孩子自制力不强,大量透支消费,给家长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一位大三的学生说,信用卡透支让一些同学已经养成了透支的习惯,银行的账单到了,父母又没有及时汇钱,就到处找同学借钱还贷。
目前,银行都有个人征信系统,如果逾期不还款或拖欠年费,都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而且这个污点终身不能消除。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将来申请贷款、求职都会遇到很多麻烦。辽宁大学的一位老师对此表示担忧:“有个学生去年申请出国留学时,在信用审查这一关被卡住了,后来才发现是原来在学校用的信用卡没及时还款造成的。 ”
今年,辽宁省高校录取新生约21万人。照此计算,借记卡年费10元,一年就是210万元;信用卡年费最低80元,一年就是1680万元。据省教育厅提供的信息,2008年我省各类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有89.02万人。
“这张貌似学生自愿办理的信用卡,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规定,信用卡持有人要缴纳年费。学校和银行组织学生办卡时,一般不作任何说明。事实上,一些银行无论是否开卡,第二年都要收取年费。据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掌握的信息,尽管今年6月23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明确了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但是,一些银行把执行该规定的时间定在今年8月31日后。也就是说,在2009年8月31日之前,大学生办理的信用卡,即使不开卡,也要向银行缴纳年费。这就造成一些不知情的学生成为银行债务人,个人信用被记载上不良信息。而在发放信用卡时,学校又往往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传递,一旦出现丢失、冒领、盗用的问题,责任很难确定。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学生卡民:如果办理的信用卡没有使用价值,要尽快办理退卡手续,以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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