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山东网枣庄9月1日电 近日,枣庄市学生资助中心启动了2009—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时间持续到9月20日。 2009—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指明,凡学生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
2009—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指明,凡学生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枣庄市同一个县(市、区),有贷款需求,并于2009年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且已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新生,以及已在就读高校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据了解,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14年。上学期间由市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两年为还款宽限期。本次受理预计将放款2000多万,贷款人数3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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