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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09-08-14 17:22:06

日前,我省出台《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学生可在生源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该项贷款。与此前所了解的,每生每学年可申请6000元贷款不同,按规定,每学年发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发出的收费通知书所载明的金额。

日前,我省出台《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学生可在生源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该项贷款。与此前所了解的,每生每学年可申请6000元贷款不同,按规定,每学年发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发出的收费通知书所载明的金额。

借款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二)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推荐意见;(三)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四)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五)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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