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网友发帖称,因均价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购房者无继承权,该市上千套经适房遭弃购。对此,该市相关部门回应称,定价偏高因建设时遇到建材涨价等因素,但这批房不可能降价。当地官员承认,因当地中等收入阶层住房问题基本解决,经适房可能退出舞台
近日,石家庄网友发帖称,因均价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购房者无继承权,该市上千套经适房遭弃购。对此,该市相关部门回应称,定价偏高因建设时遇到建材涨价等因素,但这批房不可能降价。当地官员承认,因当地中等收入阶层住房问题基本解决,经适房可能退出舞台中心。(新京报8月3日)
对于经济适用房,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一直不遗余力的反对,并且希望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茅于轼的观点很明确,就是经济适用房扰乱了商品房市场,并且存在大量的腐败和权力寻租行为。
现在看来,茅于轼的反对不是没有道理的。石家庄千套经济适用房被弃购的事实在证明茅于轼的“先见之明”。
尽管茅于轼反对经济适用房,笔者以为国家和政府出台这一政策时,其初衷是好的,就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形成多元化的住房供应格局。
但是一项好政策为什么就遭遇如此下场或者市场瓶颈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政府行为不到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先天不足的病儿。在资金投资上,我们看到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只给予经适房建设政策支持,但资金必须由地方政府筹集,这让经适房建设,首先面临资金难题。地方政府筹资,无非就是找企业,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企业还是要逐利的。这样,经济适用房肯定就“不经济”,因为要开发,需要钱,同时,企业还要赚利润。这样,经济适用房既不是完全的商品房,又不是政府提供的福利房,夹在中间成了不伦不类的病态儿。
二是市场行为无法解决,使得经济适用房命运充满变数。我们看到,目前的经济适用房的角色是市场开发,承担政府福利行为。所谓的市场开发,就是政府只给予政策和和土地优惠,至于开发成本和风险全部是开发商承担,因此我们可以看做这是半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基本接近市场行为,因为其开发主体为企业。这样,也就有了规定只有3%的利润空间说法。实际上在开发商的操作下,利润比这大很多,比如石家庄的这千套经济适用房,利润达到17.5%。正是在这一超高利润下,经济适用房还有一个重要角色就是体现政府福利,也就是说是政府恩赐的房屋,并且没有产权和遗产继承权利。这样,谁愿意付高价给别人买房子或者买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呢?同时,由于是体现政府福利,开发商有没有权利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附加其他产品进行推销,一句话不能用市场的行为进行销售。如此,最后只能成为政府买单的“烂尾”工程。比如,河北石家庄的经济适用房资金,就是源于国家开发银行给予的4亿元贷款资助,笔者看,这笔贷款的利息毫无疑问,政府买单了。这样,还不是浪费纳税人的公共资源。
三是经济适用房体现了我们政府决策和执行的失效。我们看到,这些年来,政府在人们的基本生活,也就是居、住、行方面进行了积极的作为,体现政府的优越性。但是,很多事情,特别是涉及惠农的事情,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政策好,执行不到位。比如惠农资金,大部分被地方政府克扣,到农民手中很少。经济适用房同样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理应该受到低收入群体的欢迎,但是由于政府决策和执行的不到位,使得经济适用房第一价格贵,第二户型和建筑位置差,第三是没有平等的讨价权力,使得经济适用房造人弃购。这不能不说明我们政府在为人民办事的诚意方面有很大的问题。定价权可以说为了捞回成本,价高情有可原,那么位置的选择上了,是不是存在着歧视或者轻视呢?还有就是为什么不将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完全给购房者呢?这不是决策失误,执行不到位是什么?
其实,像经济适用房遭弃购一样,我们很多政府的决策和政策都在遭人们的“遗弃”和弃购,政府信用危机才是最严重的问题,经济适用房遭弃购只是政府信用危机和诸多问题的冰上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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