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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信用下降停发贷款

来源:网易新闻网 2009-07-31 08:45:49

昨天,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   明确规定贷款申请条件   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用途明确

    昨天,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

  明确规定贷款申请条件

  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等。而金融机构要对借款人的贷款进行调查。

  确保贷款独立风险评价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流动资金贷款风险评价机制,有针对性地审查影响流动资金贷款安全的因素,形成风险评价报告。贷款审批人员应分析贷款的主要风险和收益情况,以及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提出信贷审批意见。

  金融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独立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不受任何不当影响。

  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和支付阶段如发现借款人信用下降或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等风险因素,可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发放。在借款人出现风险或违约情况时,贷款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控制风险。对借款人现金流异常,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控制借款人的资金支付。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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