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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理财”莫轻信推销

来源:基金买卖网 2009-06-24 13:55:25

号称“绝不亏本”的基金,几个月下来就亏损了万余元;协议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客户却称毫不知情。6月23日从法院部门获悉,近期由于理财引发的纠纷增多,其中“受害者”多是老年人。专业人士表示,老年

  号称“绝不亏本”的基金,几个月下来就亏损了万余元;协议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客户却称毫不知情。6月23日从法院部门获悉,近期由于理财引发的纠纷增多,其中“受害者”多是老年人。专业人士表示,老年人相对缺乏专业知识,委托银行理财且容易轻信,因此要格外慎重。

  黄女士年逾六旬,退休在家。去年年初,银行工作人员向黄女士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黄女士说,当时对方曾向她保证这个理财产品肯定能赚钱,绝不会亏本。黄女士当即决定投资5万元购买该产品。没想到短短几个月,亏了1万多元。黄女士有被欺骗的感觉,愤而起诉。她说,当时自己并未细看协议书,签个字就好了。不料,协议书上的内容与她的理解并不一致。

  崇安法院一位法官表示,黄女士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明确“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性理财产品”,黄女士没有证据证明银行工作人员曾向其承诺理财产品是保本的,从法律上讲,银行对黄女士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去年9月份,60多岁的张先生拿了5万元到银行存款。工作人员向他推荐某保险理财产品,称该产品年收益率达到2.3%,又可分红,比存银行定期划算。老人心动了,办理了相关手续。半年后,张先生急着用钱到银行取款,拿到钱后大吃一惊,5万元存了半年变成了47000元。银行称张先生办理的是退保,不但不能享受分红,还要扣除相关退保手续费等。

  一位律师认为,如今,银行业务日益多元化,对银行的认识不能停留在传统业务方面。老人误把保险当成储蓄,就是认识偏差。签字就表示了解并认可协议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用户称不知道协议内容通常不会获得法律认可。客户与银行所签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得清楚明白,客户签字时不能只听银行工作人员口头介绍,而要细读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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