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市场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不法供应商利用不诚信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难题之一。如何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浙江省政府采购处)对《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市场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不法供应商利用不诚信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难题之一。如何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浙江省政府采购处)对《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采购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各方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供应商适用本办法,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征求意见稿》包括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行为管理两大部分内容。根据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处对供应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诚信考核管理,供应商的注册审查、监督管理和使用考核等遵循“统一标准、多点受理、分级管理、互认共享”的原则。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各地分网申请注册,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注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注册信息的维护管理、供应商库的使用管理等,也是《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内容。其中,第六章详细规定了供应商诚信档案和考核管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如实记录和客观反映注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状况,共同建设和管理全省统一的供应商诚信档案库,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不良行为的全省联合惩戒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并实行动态管理。据悉,建成后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将统一设置“政府采购诚信指数”,根据供应商的诚信记录、项目业绩和用户满意度评价情况自动统计,用“星级”或分值表示供应商诚信程度。
据了解,所有征求意见将于6月2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反馈到浙江省政府采购处。可以预见,《征求意见稿》一旦完善并通过实施,将对肃清浙江省政府采购市场中供应商不诚信的行为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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