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今年年内建立起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扩充机制、风险准备金拨补机制和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各银行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协作,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
山西省政府日前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今年年内建立起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扩充机制、风险准备金拨补机制和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各银行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协作,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山西省积极支持鼓励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或互助性担保机构,尽快健全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投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与省、市担保机构开展联保、分保、再担保、设立担保基金等担保联动业务的方式开展担保业务,积极为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贷款难、融资难提供支持和服务。
各级财政部门加紧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扩充机制,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的直接投入力度。今年,省财政已安排2亿元资金,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另外1亿元将作为奖励性补助,支持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建设。力争在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分别达到6亿元、2亿元和1000万元以上。此外,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准备金拨补机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拨付风险准备金,对非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按其当年新增的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额予以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帮助其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增强担保信用。
各级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不断加强双向互利合作。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签订风险分担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合作协议,不断完善协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信用担保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向金融机构争取对其承保的优质项目简化审贷程序、给予利率优惠。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信息交流与共享,重点提升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度,有效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
山西将引导和督促担保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水平;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审批备案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和行业统计制度,培育和扶持一批担保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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