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人民银行实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我有几点建议-- 现在银行贷款都查询个人征信系统,有些银行超过两次,就不发放贷款.我个人认为有些不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刚刚启用,大多数用户并不了解,有些用户因为推迟一天交了贷款,或因一切原因错过了交贷
于人民银行实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我有几点建议--
现在银行贷款都查询个人征信系统,有些银行超过两次,就不发放贷款.我个人认为有些不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刚刚启用,大多数用户并不了解,有些用户因为推迟一天交了贷款,或因一切原因错过了交贷款的日期,都被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记录为不良记录,当用户在申请贷款时,很难批准。
我个人认为,批准这些贷款申请时(有过不良记录的客户),首先应判定是信用贷款还是抵押贷款,如果是信用贷款,这时银行承担较大风险,银行有理由不批准,当客户是抵押贷款时银行审查的重点应放在抵押物(如房产)上,如果抵押物合法并且没有任何问题,这时银行承担风险较小,完全可以通过提高首付或降低贷款数额的方法,给这些谨慎客户放贷,完全没有必要一棒子打死,现在各家银行都有这种情况,出现三到四次不良记录,就不批准.人信用征信系统刚刚启用,需要一段磨合期,并且银行系统并不完善,有些时候银行提高利率,客户并不知情,造成不良记录,使客户和银行都蒙受了损失,保存7年之久的信贷纪录不能把这些有过几次过失的客户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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