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中小企业局安排部署了2009年第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项目申报将于5月28日结束。 据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才能申报: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
日前,省中小企业局安排部署了2009年第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项目申报将于5月28日结束。
据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才能申报: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2008年增加的贷款担保金额达实收资本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3%。2008年增加的担保金额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额占80%以上,单笔800万元(含)以下贷款担保业务额占60%以上。
据了解,每个项目的补助范围为2008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8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担保期不足一年的业务按年折算。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300万元至8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5%。上述业务中,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再给予不高于0.5%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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