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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将实施医疗机构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管制度

来源:南国早报 2009-05-22 10:36:58

5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召开的全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南宁市将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作为试点,实施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的信誉,分为A、B、C、D四个等级。取得实效后,

   5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召开的全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南宁市将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作为试点,实施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的信誉,分为A、B、C、D四个等级。取得实效后,该管理模式将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    

    据悉,目前南宁共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130多家。快速发展的民营医疗机构,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多、规模小;二是多数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特色专科”、“便捷”服务等方式,与公立医疗机构在竞争中形成互补,赢得市场;三是民营医疗机构临床诊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同时,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南宁市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然而,高速发展的社会医疗服务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个别民营医疗机构未能做到诚信执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必要的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甚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求自身利益,极大地损坏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群众心目中的社会形象。针对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将率先在全区实行医疗机构中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模式。    
   
    根据相关方案,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医疗机构信誉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示范化医疗机构,B级为规范化医疗机构,C级为合格医疗机构,D级为不合格医疗机构。经评定等级公示后,颁发统一制作的等级标志,对A级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对D级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仍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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