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即日起至5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市场所关心的创业板退市问题、信息披露问题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即日起至5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市场所关心的创业板退市问题、信息披露问题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上市规则》制定的总体原则是怎样的?
答: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深交所在制定《上市规则》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全面强化创业板市场的规范运作机制、风险揭示机制与优胜劣汰机制,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上市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力度,促进公司诚信规范运作;通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充分揭示风险,引导理性投资;通过严格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机制,保持市场的整体素质。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创新,注重提升市场效率。《上市规则》针对创业板市场的特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增强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升。
三是强调市场化约束,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制度设计方面,创业板更加重视发挥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的作用,以更好地体现市场化原则,为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记者:据悉,为保持市场的总体质量,引导投资者树立审慎的投资理念,深交所在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设计方面更加市场化,较主板也更加严格。那么,与主板相比,创业板退市制度方面有什么特点,较主板又增加了哪些退市情形?
答: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不够稳定,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相对较高的风险,因而有必要通过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功能,从而保持市场的总体质量。具体来说,与主板的退市制度相比,创业板主要存在下列区别:一是创业板公司终止上市后可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一样,要求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二是针对创业板公司的风险特征,充分借鉴主板和中小板的监管经验,构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三是为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避免无意义的长时间停牌,创业板将对三种退市情形启动快速退市程序,缩短退市时间。
针对创业板公司的风险特征,充分借鉴主板和中小板的监管经验,创业板构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较主板新增了以下退市情形:
一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的,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二是上市公司出现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时,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三是当创业板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改善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记者:创业板在股份限售制度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股份限售制度设计时,创业板充分考虑了保持公司股权和经营稳定与满足股东适当的退出需求之间的平衡: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如果属于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能转让,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二十四个月后,方可出售其余股份。
对于前述两类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自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转让。
记者:针对新股上市首日爆炒与公司技术变化风险,创业板是否有什么特别的信息披露要求呢?
答:创业板提出了特别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是强化了对创业板公司上市首日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媒体可能出现与其相关的未公开信息,引起上市首日股价异常波动,影响投资者的正常决策。因此,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应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二是强调创业板公司应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风险。主要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的取得、使用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要求及时披露关键技术人员的离职情况;交易标的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应当说明出售或购买的核心技术对公司整体业务运行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同时,如果有关核心技术的披露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可以按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这位负责人强调,创业板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对规范公司运作和防范公司风险的重要作用,特别强调要求创业板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并对之作出了很多明确的规定。他透露说,上市规则首次要求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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