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
自贡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被经过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生;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在申请贷款时,学生需持《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学校〈新生高中学校、在校生高校〉审查并加盖公章)、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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