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曹县侯集镇的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曾在农村信用社贷过款,由于没有及时归还利息,最近准备再次贷款时,被银行告知他有不良信用记录,按规定不能受理他的贷款申请。马先生询问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据马先生介绍,2004年他在本
近日,家住曹县侯集镇的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曾在农村信用社贷过款,由于没有及时归还利息,最近准备再次贷款时,被银行告知他有不良信用记录,按规定不能受理他的贷款申请。马先生询问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据马先生介绍,2004年他在本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一万元,每月还利息。后来他出国打工,利息由他妻子归还,其中有几个月没及时还上,后来连本代息一块儿还清了。回国后,他准备再次贷款一万元,但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营业员称他有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受理他的贷款申请。对此,马先生很是不解:“我上次的贷款已经连本代息一块儿还清了,怎么还有不良信用记录呢?”
就马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牡丹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科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一些贷款人由于在贷款时未能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或是工作人员没有向其解释清楚,因而对合同中的还款时间、操作流程、违约处理等规定了解不足,对偿还不够重视,造成逾期。一般情况下,归还利息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就会被个人征信系统自动记为不良,并持续留存7年,这样会直接影响贷款人以后的房贷、车贷及信用卡消费等。目前我们菏泽的个人征信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菏泽中心支行统一管理,各商业金融单位与其联网,可随时查询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如果申请人因自身原因造成贷款或信用卡逾期、透支,银行将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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