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张杨近日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卡的正面有与姓名发音相同的汉语拼音凸字,背面的签名栏还有用来核对笔迹的其亲笔签名。她为了消费时交给服务生刷卡买单方便,没有设定密码。可是上星期她下班途中钱包被盗了,回家后才发现,信用卡自然也随之丢失了。她连
朋友张杨近日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卡的正面有与姓名发音相同的汉语拼音凸字,背面的签名栏还有用来核对笔迹的其亲笔签名。她为了消费时交给服务生刷卡买单方便,没有设定密码。可是上星期她下班途中钱包被盗了,回家后才发现,信用卡自然也随之丢失了。她连忙致电银行挂失,谁知手机上已收到消费短信,提示该信用卡刚消费了5000多元。
经过查询,张杨了解到被盗刷的消费场所是某商场,而消费签名为“张扬”,与实际姓名“张杨”不符,而且笔迹也不尽相同,而商场居然没有看出来。朋友向商场讨要说法,但得到的答复是:签名栏的笔迹较为潦草,“杨”、“扬”辨认较为困难,而且顾客每次签名并不一定笔迹都完全一致,他们已经尽到了一般审查义务。况且,信用卡如果不丢失,就根本不会发生“盗刷”问题,5000元的损失自然也就根本不会发生,所以责任不在他们。双方交涉数次都没有结果。
笔者认为,一般而言,作为银行特约商户的商场,在消费者持信用卡消费时,理应仔细核对实际签名、汉语拼音凸字和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三者需要相同一致。尤其在没有密码设定的情况下,履行这个程序,就是恪守法律规定的审慎审查的义务。如果因为未尽这项义务,致使他人的信用卡被盗刷,即可认定商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当的民事责任。综合朋友讲述的情况,信用卡上“签名栏”上的签名是“张杨”而不是“张扬”,虽然字迹潦草,但是由于笔画不对,仔细辨认的话还是可以看出此“杨”非彼“扬”,尤其在消费签名笔迹与签名栏笔迹不太吻合的情况下,商场并没有加以注意,进行询问。从这点而言,商场没有尽到完全、认真的审查义务,存在过错。
至于商场是否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就这件事而言,还应具体分析。按照相关规定,信用卡应当妥善保管,张杨由于疏忽大意,钱包被盗直接导致信用卡被刷。而且,信用卡未设定密码,在本身名字容易被搞错的情况,“签名栏”的笔迹仍非正楷,这些都是安全隐患,但朋友都未加注意防范。因此,对于信用卡的被盗刷,张杨也有过错,因此应自负一定的责任,不能一味推卸到商场一方。具体双方责任的分担,还应尽量以协商为原则。
笔者也在此提醒广大信用卡消费者,一是信用卡要妥善保管,尤其尽量避免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搁放一处;二是信用卡消费最好设定密码,尽管多道手续稍微繁琐一些,但也增添了一道安全屏障;三是,信用卡签名栏上的签名要字迹端正,使人一目了然,消费后签单也尽量与签名栏的笔迹保持一致。签单之前还要仔细核对产品名称、金额等细节,以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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