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出台新办法,今后将对项目经理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加、扣分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在海口市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 在昨天上午由海口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市建设局通报了《海口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情
海口市出台新办法,今后将对项目经理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加、扣分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在海口市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
在昨天上午由海口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市建设局通报了《海口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情况。据介绍,我国实行工程质量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项目经理具有生产指挥权、技术决策权、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与控制权等重要权力,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但根据近年来该局调查的情况看,海口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存在着到位率低、履行职责不到位、挂靠情况严重等情况,对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造成一定影响。
为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信用体系,海口市建设局制定了《办法》,并于2009年3月10日正式发布实施。《办法》要求对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记录,这些记录将在网上公开;《办法》要求对项目经理实行培训考核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在海口市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发生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将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