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4月10日制定的《建立土地整治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土地整治建设市场诚信档案,对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结果进行记录,形成档案,并予以公告,构建预防和治理土地整治建设领域不诚信行为的
省国土资源厅4月10日制定的《建立土地整治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土地整治建设市场诚信档案,对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结果进行记录,形成档案,并予以公告,构建预防和治理土地整治建设领域不诚信行为的新机制,以保证土地整治建设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近几年,省国土资源厅通过进一步完善招评标制度,在土地整治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部分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不强等问题,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建设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推进土地整治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土地整治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审定进入违法违规档案的行为,确定违法违规档案公布时限。
《实施方案》明确,法人是指我省土地整治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咨询、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及招标代理等从业单位;自然人是指以上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出现下列不良信用行为的法人单位和负直接责任的自然人,即进入违法违规档案:发生违法违纪等事件,行贿数额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业绩、证书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
据悉,省国土资源厅在建立健全全省土地整治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的基础上,还将建立违法违规档案公告平台及查询系统,统一对外公告本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同时与省发改委系统链接,实现违法违规档案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等工作中,要将违法违规档案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