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打造济宁房地产市场品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建委近日出台了《济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据悉,《办法》将从社会指标和行业指标对开发企业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打造济宁房地产市场品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建委近日出台了《济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据悉,《办法》将从社会指标和行业指标对开发企业的综合信用进行评价。综合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信用企业。对于优秀信用企业给予政策优惠,而对于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房地产企业采取一票否决,信用评价为不合格。企业信用评级结果通过网站、媒体进行公开,同时接受公众查询。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然而还存在鱼目混珠,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野蛮拆迁、虚假宣传、一房多售等行为侵害群众的利益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导致的群众上访事件不断发生,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办法》的出台是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将进一步加强整个房地产开发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社会上的整体形象,提高行业的信誉度。消除失信和欺诈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发展守法经营,诚实信用企业,淘汰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济宁市房地产品牌企业。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可借鉴的信息,营造公平交易的市场,引导市场消费,减少购房纠纷;促进树立良好的行业诚信风气及规范行业行为,从而保证我市房地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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