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17日,鹤山市“诚信经营优质单位”评审团成员先后到该市15家诚信经营候选单位,开展“牵手消费万人行”消费体验活动。评审团成员针对商家的商品品种、服务态度、明码标价、保质凭据等8项
4月16、17日,鹤山市“诚信经营优质单位”评审团成员先后到该市15家诚信经营候选单位,开展“牵手消费万人行”消费体验活动。评审团成员针对商家的商品品种、服务态度、明码标价、保质凭据等8项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将从15家候选单位中评出10家“诚信经营优质单位”。评审团成员由鹤山市消费者代表和媒体代表约20人组成。
“诚信经营优质单位”主办单位——鹤山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评选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一个自觉遵守文明诚信的商业氛围,同时,希望通过活动逐步健全诚信优质单位的相关制度。鹤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指出,此次评选活动将对经营单位起到促进作用,但关键是评选活动过后,经营单位仍要做好诚信优质服务,做到“谁销售谁负责”。
参加现场体验的一名消费者认为,经营单位首先要把好销售商品的质量关,做好售后服务水平;要完善监督机制,让更多的人能进行有效监督,在社会上逐步推广诚信优质服务做法。
本次评选活动从3月15日开始启动,消费者群众投票环节已在4月15日结束,评审团的投票打分还在统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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