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王海近日举报淘宝网五大“罪状”。双方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所争论的焦点,集中于“网下交易和网上交易是否该一视同仁”? 这一分歧甚至体现在有关政府部门。北京在去年8月出台
职业打假人王海近日举报淘宝网五大“罪状”。双方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所争论的焦点,集中于“网下交易和网上交易是否该一视同仁”?
这一分歧甚至体现在有关政府部门。北京在去年8月出台规定,要求网店办理营业执照。然而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人士又表示,不能以传统手段管理网店。这为“王海举报淘宝事件”提供了一个最新注脚……
■王海:卖货给你的人只是一个ID
今年“3·15”前夕,曾经很知名的“打假急先锋”王海,向工商部门举报,历数淘宝网及网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五大“罪状”,要求查处。有报道称,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处已经接受了王海的举报,并表示要调查。
3月14日,淘宝网方面回应说,建议王海先体验一下网络购物,他不了解网络交易流程。
这个回应让王海觉得非常可笑。3月16日下午,王海对《青年周末》记者说,自己从2008年就开始在淘宝网进行交易,不仅买过商品,还曾开过网店,卖过商品,体验过整个购物过程。
王海讲述了他在淘宝购物的过程。当时他想买一种化妆品,然而不知真假,他想知道是什么人在卖这种商品,但在这家淘宝网店上,对于卖家(也就是店主),除了网名外没有其他什么真正有用的资料。
“这太不可思议了,你想从对方手中买一件商品,而你却对卖主一无所知,他只是网上的一个ID。”王海点击购买之后,才看到了这个卖家的姓名、电话等一些有限资料。只不过,他不能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
王海说,加上今年以来他的“王海热线”网站也陆续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仅在“3·15”之前的短短几天,就接到了十几起针对淘宝的投诉。
“这确实已成当前一个严重的问题,所以我才决定向工商局举报淘宝网。”
■淘宝:不能让任何人
轻易获得店主隐私
王海共举报了淘宝网的5点问题,此前淘宝方面只对媒体简单回应了第一点,其他四点则未作回应。3月16日下午,淘宝公司新闻发言人卢维兴给《青年周末》记者发来邮件,详细回应了王海举报的全部问题。
其中第一条,是否公示卖家信息,仍然是淘宝网和王海争论的主要问题。
王海认为淘宝网刻意隐瞒网店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导致许多买家消费者在受骗后,找不到现实中的投诉对象,申告无门。
“这就意味着,你只有买了东西后,才有权知道商家的地址、姓名、电话等一些有限的信息。这显然不合理,也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而淘宝卢维兴对此解释说:“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会让任何人都可以轻松获得淘宝会员的姓名、手机等信息。店主的隐私权在我们的保护范围之内。”卢维兴还表示,淘宝网委托第三方对网店经营者进行身份证、银行卡的双重审核。
至于卖家信用等级等数据,则被王海诟病为虚假、炒卖。而淘宝的卢维兴表示,淘宝网的卖家信用制度“事实上已经成为行业的标准”。不过卢维兴也说,在这么大的平台上完全杜绝虚假信息也不可能。“考试会有人作弊,但不能因为有人作弊就废除考试,我们要做的是不断完善制度。”
■传统监管手段是否适用网店?
“不知王海先生在线下每次买瓶矿泉水、面包的时候是否都事先要求店员出示一下商店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甚至雇佣合同等?”此前淘宝方面曾对媒体如此回应。
“你去随便一个商店看看,他们不贴出自己的营业执照吗?”王海反问道。他对《青年周末》记者说,其实传统店面经营的一系列规则,都适用于网店。比如传统店面必须挂出的营业执照、姓名、地址等信息,在网店上同样也该出示。
这一点恰跟淘宝针锋相对。传统监管手段是否适用于网店,遂成为双方争论的关键所在。
王海坚决认为,网络交易在性质上跟传统销售没区别,都是开店售货进行赢利的行为。不能因为是在网上,就将经营者的信息隐藏起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网络交易凭什么就能豁免呢?
淘宝新闻发言人卢维兴对《青年周末》记者强调,网上交易有自身的特点,当然跟网下交易不同,不宜用传统经营监管方式来管理网店。淘宝现在出台的措施,比如“7天无理由退换货”,“支付宝认证”,“先验货后签字”,这三点在线下交易中都是不可能的,足以说明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有多么大的不同。
■买家卖家各诉苦衷
王海举报淘宝,在网络上也引起了众多争议。网友们分裂为两个鲜明对立的阵营,其中一派支持王海,另一派则支持淘宝。
有意思的是,在以往涉及消费者利益的纠纷中,网友们往往大多站在买家这边,声讨卖方即经营者一方。而这一次,两派人马却是势均力敌。在网易就此事发起的投票中,截至3月17日,支持王海的网友占 55% ,而支持淘宝的网友则占45%。两者相差并不大。
王海炮轰淘宝“五宗罪” 信用欺诈消费者维权难
百灵网 www.beelink.com 2009-04-03 11:53:00 推荐给好友 进入百灵社区
关键词:王海 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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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论坛,网友们也在跟帖交锋。一方痛诉自己作为买家受骗求告无门的状况,另一方则表明卖家有卖家的苦衷。
双方的一个关键争议点同样也在于:网络交易跟传统交易究竟是否可以等同?是否应该用传统监管方式来监管网店?
其中一方说:我在线下买一瓶矿泉水时,小店明显处会悬挂工商营业执照,那种没挂的往往是卖假货的,为什么网店不能出示执照等证明?
而卖家一方的代表性观点为:网店不是原来法律定义上的实体店,没有所谓合法柜台、场地和经营执照,只能说法律跟不上时代、不够健全。
更有卖家诉苦:消费者权益固然重要,但卖家权益谁来保护?
■联系生意的电话号码无隐私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对电子商务纠纷素有研究。这次王海举报淘宝后,他在自己的博客上连发两篇文章,剖析此事。
在王海和淘宝之间,李立律师的观点相对中立。他认为王海提出的第一条即公布卖家信息是可行的,但若用传统手段管理网店,则目前在现实中行不通。
李立自己曾在去年代理过一起发生在淘宝网的买卖纠纷案,但最后却被迫撤诉。“卖家用的身份证信息是别人的,实际卖家是谁我们不知道,在现实中也找不到,耗下去无益,只好撤诉。”李立说,不少消费者就是因为无法提供有效凭证,或者找不到卖家真实信息,导致无法维权。
李立在淘宝上也是钻石用户,他说自己已经买过三四百件商品,对于淘宝交易非常之了解。
“现实中,很多网店店主的联系方式是自己个人的电话号码,这个号码此前作为他的个人电话当然是隐私,但一旦他选择把该号码同时用作生意上的联系方式,其性质就发生了改变。被公之于众也就理所当然,淘宝店主必须接受这一事实。”李立说,公布网上经营者的“经营信息”,并不是要公布“个人隐私”,二者不可混淆。
李立认为,所谓电子商务,本质上还是商务。他反问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络交易中不适用吗?《合同法》呢?《食品卫生法》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都不适用了吗?”
■用传统手段管理网店不合时宜?
3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管理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在中国消协举办的活动中透露了对网店管理工作的最新思路,首次明确指出不能以传统手段管理网店。
而仅仅在去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才开始实施“网上开店需办理执照”的网店新规,引起诸多质疑和反弹。
“根本就推行不下去,形同一纸空文。”李立认为,网上网下本该一视同仁,这个规定本来是合乎法理的,但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段出台,导致无法推行。
他举例说,北京的个别网店小老板去注册了,却发现麻烦一大堆;为了用自家住宅注册,水电费改成商用标准了;虽然绝大部分网店经营者都没去办理执照,但套用某人的话是“给网店经营者带来了‘原罪感’”。
在李立看来,现在线下经营本身就有问题,比如税率太高,信用体系缺乏,注册公司手续复杂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传统手段管理网店当然不合时宜。
对于此番国家工商人士表态称不能以传统手段管理网店,李立表示赞同,但他说自己的赞同是有保留的——在目前,当然不能以传统手段管理网店,但不代表将来不能。
王海炮轰淘宝“五宗罪”
■一宗罪:淘宝网及其网店隐瞒卖家真实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二宗罪:网店经营者不提供发票等有效消费凭证,消费者维权难
■三宗罪:淘宝网给药品、医疗保健用品等无证非法经营提供便利
■四宗罪:淘宝网存在网店信用欺诈问题
■五宗罪:淘宝网涉嫌为假冒伪劣商品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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