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2·16”全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精神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省公安厅决定,从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这次集中整治主要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等五种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查。此次整治的重点为:一是重点车辆。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大货车尤其是拉土(沙石)车作为管控重点,特别是对客运企业必须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对排查出隐患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二是重点路段。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将民警的勤务部署与学校学生上、下学时间调整一致,在学生上、下学时间,校园门口必须要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公路沿线要有巡逻车进行安全巡查。三是重点时段。根据路面动态及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灵活安排勤务时间,重点加强对18时至24时时段的巡查管控,主要是查处酒后驾驶、拉土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下半夜则重点查处客车、大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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