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纳宗会在16日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在今年年内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在原有试点经验的基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纳宗会在16日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在今年年内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在原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此外,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工商部门在年检验照等方面将予以支持,减免年检费用。
失信企业将难以在市场生存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等领导出席了16日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接受了表彰。
纳宗会表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今年将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据了解,根据试行的《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企业的信息将企业分为守信(A级)、警示(B级)、一般失信(C级)、和严重失信(D级)四个等级实施分类监管。A级企业除可享受到减少日常巡查频率优待外,还可享受年度免检、评优活动优先推荐等一系列优惠待遇。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的递减,企业所享受到的优惠条件减少,限制条件增多。对于D类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企业的失信记录将作为公众信息对外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企业的信息状况,或者根据社会公众的申请满足其查询企业信息的要求。企业日常诚信经营行为将成为影响自身信用等级上升或下降的依据。在市场信息更加对等的情况下,失信企业将难以获得在市场生存的空间。
纳宗会表示,今年将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鼓励诚信经营,增强企业信心。在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有效提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诚信意识,促进自觉守法经营,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好消费者权益。(首席记者:冯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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