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用职权导致职务犯罪发生或使本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等的会计人员,由检察机关列入“黑名单”送交财政部门处理,严重者将被终身禁止从事财会工作。记者近日从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自建立全国首个会计人员&ldquo
对利用职权导致职务犯罪发生或使本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等的会计人员,由检察机关列入“黑名单”送交财政部门处理,严重者将被终身禁止从事财会工作。记者近日从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自建立全国首个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以来,至今已有3名会计人员被终身取缔会计从业资格。
2007年6月,庐阳区检察院为从财务管理源头预防职务犯罪,建立了全国首个会计人员“黑名单”资料库,并与区财政局联手,强化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对利用职权实施贪污、挪用公款以及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私设“小金库”等财务管理规定的会计人员,导致职务犯罪发生或使本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以及严重违反会计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财政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形予以3年、5年甚至终身不得从事财会工作的限制。
截至2008年12月,该院已将吴某某等3人列入“会计黑名单”,同时将其利用会计职权实施犯罪的事实,以及核实后的身份、会计资格等情况一并抄送财政部门,并建议限制其会计从业资格,后3人均被财政部门终身取缔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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