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通过决议,从2009年起在建筑防水行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2008年5月,商务部、国资委批准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为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试点单位,根据协会工作安排,
2008年12月8日,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通过决议,从2009年起在建筑防水行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2008年5月,商务部、国资委批准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为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试点单位,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将从2009年起在防水行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行业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既可防范交易风险,又可节约交易成本。防水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将对促进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建筑防水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将在中央政府部门的主导和指导下进行,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防水协会将按照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体系和相关指标,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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