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起,如果被高等学校按志愿录取但没入学报到,可能将作为诚信记录的内容之一存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作为下一年高校录取的参考。”近日,从教育部传出的这一消息,引起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 如果单纯地从契约
“从2009年起,如果被高等学校按志愿录取但没入学报到,可能将作为诚信记录的内容之一存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作为下一年高校录取的参考。”近日,从教育部传出的这一消息,引起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
如果单纯地从契约角度看,考生在填报自愿时,既然体现了“自愿”和“服从”的要义,似乎和录取学校之间有了一种约定,录取后不去报道,显然“违约”,有失诚信。但是,这样的约定,一旦变成被动和无奈的选择的时候,就成了“不平等契约”,在“不平等契约”面前,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事实上,在每年不报到的准大学生当中,不报到的主要原因,是考生没有考取理想的学校或专业,“考上”的学校与“想上”的学校相去甚远。近年来,高考填报志愿方面虽然有一些改革,但是,供考生选择的机会仍然十分有限,考生如果因一次考试失误,而与心仪的院校失之交臂,虽然被其他学校录取,也会心有不甘。而在国外,有些考生可以手握好几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其选择面当然要大得多。
还有一些大学新生不报到的原因,是因为某些高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以及某些专业的收费太高,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不选择放弃。实际上,有些考生是被大学畸高的学费挡在门外的,难道说这也与“不诚信”有关?
再者,近年来,高校扩招“后遗症”已日趋凸显,大学越来“大”,而培养质量却越来越低,大学生就业之路却越来越窄,特别是非重点大学、民办大学和高职学院的毕业生则更难就业。
面对种种困境,为了争取更多更好的机会,有些考生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报到,从头再来。而这似乎成了当下一股挡不住的潮流。
教育部门试图用“诚信档案”遏制“不报到”热潮,显然是一种强权式的“倒逼”行为,这种行为,是现行高等教育不够自信的表现,只会遭致家长和考生的反感,既缺乏人文,又不可能治本。
笔者以为,积极改革高考报考制度中的一些弊端,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拓宽就业之路,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才是应对“不报到”热潮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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