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核心企业部分上游中小企业客户无法依据自身财务报表核定最高授信额度的问题,今年以来,工行广西分行积极围绕国内贸易中核心企业产业链,基于交易过程的应收账款或存货所对应的未来现金流,采用债项授信方式核定核心企业上游交易中小企业授信额度,
为解决核心企业部分上游中小企业客户无法依据自身财务报表核定最高授信额度的问题,今年以来,工行广西分行积极围绕国内贸易中核心企业产业链,基于交易过程的应收账款或存货所对应的未来现金流,采用债项授信方式核定核心企业上游交易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扩大信贷市场空间。
首先,该行针对列入核心企业上游配套企业名单、自身财务状况无法测算最高授信额度的中小企业,深入分析企业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履约能力、资金周转特点等,采用债项授信方式核定企业最高授信额度。
在实施过程中,该行灵活采取单笔或循环债项授信方式,对与核心企业长期合作,应收财款稳定的客户,核定循环债项授信,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周转使用;对不适合采用循环债授信的企业,按照其对核心企业单笔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金额,核定企业最高授信额度。
此外,该行进一步细化授信条件和管理要求,从设定融资品种和担保条件、交易对手名单和交易商品、应收账款账龄、监管客户物流与现金流的具体措施、融资的第一贷后管理责任人等方面,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实现质量把关与业务拓展两不误。
截至2008年12月19日,该行采用债项方式核定客户授信方案18笔,金额16260万元,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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