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的一项治本之策,大力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外汇信用体系建设
自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的一项治本之策,大力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的五年规划,引入了分类监管等信用监管手段,尤其在诚信宣传教育与外汇行政执法相结合,促进市场主体对外汇法律、法规、政策从被动接受到自觉遵守,增强市场主体的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
通过诚信宣传教育促进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守法自律意识
建立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机制。自2005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着手建立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机制,旨在通过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行为。经过近4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目前外汇违法信息披露已成为了外汇局一项常规性和制度性的工作,不仅在外汇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也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截至2008年10月底,外汇局系统共对外披露了4648条外汇违法案件信息和706条逃逸类企业信息。从2008年开始,这些信息还定期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涉汇主体的外汇违法违规记录出现在了其自身的信用报告中,进一步提高了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成本。
坚持每年开展外汇市场“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从2005年第一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以来,外汇局连续4年参与了这项活动的举办。今年,围绕《外汇管理条例》的重新修订和出台,开展了大量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外汇市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项宣传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外汇局主办的《外汇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吸引了超过38万人参加,参与者遍布全国。
完善和改进了行政执法的工作方式、方法。由于行政执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戒,更重要的还在于预防、教育,为此,近年来各级外汇管理部门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方式和方法。例如,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采取了和谐执法、宽严相济的行政执法新方式,通过宣传、教育、提示、警示,不仅打破了外汇管理的神秘感,增强了外汇政策的透明度,而且有效减少了涉汇主体频繁“试错”、违规认同的道德风险。同时,该分局本着以人为本、着力体现执法的宽严相济精神,科学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既促进了社会和谐,又实现了外汇法规、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意图。
积极培育涉汇主体的自律机制。建立涉汇主体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是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根本之策。为此,各级外汇管理部门都将培育涉汇主体的诚信自律机制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来抓。例如,外汇局河北省分局提出了构建和谐外汇生态环境的工作方针,从对企业的积极教育和引导、对企业诚信意识的重点培养和对企业自律机制的成果巩固三方面入手,通过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涉汇企业和个人的守法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并建立了对涉汇主体经营情况长期的动态监测体系,促进企业逐步由他律向自律发展。
通过强化政府机关自身诚信建设,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诚信行为。政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行政相对人的信任和配合。为此,外汇局一直积极在行政执法中树立自身的诚信形象。首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和处罚,并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定期组织内控制度检查,为依法行政提供了程序性保障。其次,多层次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正确行使,不仅从合理性角度评估行政强制措施的必要性,还从合法性角度规范外汇检查人员的检查行为。第三,严格按照《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及其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实施处罚,确保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的合理合法。第四,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认真、全面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严格按照违法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当事人的信息等。
下一步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在各级外汇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使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诚信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外汇市场失信惩戒所取得的效应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外汇局自身的执法意识和服务理念也得到加强。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但在工作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一是如何使诚信教育有效弥补监管工作的不足。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在外汇监管中,无论是单纯的市场手段或是行政手段都不能有效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双管齐下或者多管齐下。例如,通过将市场主体的诚信教育与行政执法同时配合开展,通过树立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降低市场参与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给市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从而保证外汇市场的平稳发展。因此,如何将诚信教育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既有效推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又提升行政执法效果,是要继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二是如何促进行政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间的理解和互信。政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行政相对人的信任和配合。在市场经济下引入对经济主体的信用监管,可以对政府和行政相对人共同约束,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并促进政府部门自觉维护良好形象,促进政令的落实和执行,达到“政通人和”的理想局面。因此,如何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者自身的诚信建设,避免破坏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相互信赖,是当前行政执法机关贯彻依法行政中的重要问题。
三是如何将执法严肃性与人性化措施相结合。行政处罚只是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规的责任承担形式之一,处罚并不是行政执法的唯一目的,更不是最终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人性化的措施尽可能多地照顾行政相对人的感受和利益,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相互理解和改善双方作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对立关系。因此,如何在依法行政中融入人性化的执法手段,是外汇执法部门需要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的重要问题。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积极研究和探索信用体系建设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外汇市场中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并强化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责,构建外汇市场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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