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四川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在蓉签署合作协议。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这意味着继江苏、湖北、重庆、陕西和甘肃五省市去年展开试点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今年将首次进入四川。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
12月3日,四川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在蓉签署合作协议。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这意味着继江苏、湖北、重庆、陕西和甘肃五省市去年展开试点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今年将首次进入四川。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并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主承办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方面介绍说,作为一种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则由财政全额贴息,中央、省市财政和高校共同承担贷款的风险补偿金。国开行四川分公司负责人表示,“与正在实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人数更多,还款期限更长、办理更便捷和组织主体更明确等特点。”
据悉,由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启动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去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和甘肃五省市进行了试点,受到了试点省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经财政部、教育部和银监会研究决定,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四川因此成为新的覆盖省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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