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在山东大厦举行,标志着我省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正式启动。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和青岛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级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
昨天,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在山东大厦举行,标志着我省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正式启动。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和青岛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级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了“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结算协议。
据介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此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额度为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据了解,去年12月,我省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向财政部、教育部提出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申请。今后,山东省籍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报到前便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贷款,不必再为学费和住宿费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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