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构建和谐物业、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良性发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天津市物业企业诚信承诺签字仪式昨日举行,60家企业代表全市物业企业,当场郑重签字承诺:诚信自律,接受监督。 昨天是新《天津市物业管理
为切实落实构建和谐物业、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良性发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天津市物业企业诚信承诺签字仪式昨日举行,60家企业代表全市物业企业,当场郑重签字承诺:诚信自律,接受监督。
昨天是新《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第一天,企业代表们表示,值此签订诚信承诺书,意义更为深刻。
本市物业管理从1996年起步,经过十余年的培育、发展逐步规范,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08年6月底,全市累计物业管理面积达16904万建筑平方米,物业企业总数达934家,从业人员12万余人,年营业收入17.5亿元。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物业管理也暴露出一些发展中的问题,物业纠纷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物业纠纷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既有少数物业企业不讲诚信、追求短期利益,也有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缺乏正确理解的因素。对此,本报《海河之声》开辟“聚焦物业纠纷”专栏,连续报道分析了物业纠纷的产生原因、利害关系和解决办法,引起许多物业企业和业主的共鸣,倡议签署“物业企业诚信承诺书”,得到市国土房管局和天津日报报业集团的大力支持。
承诺书郑重表示: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牢固树立物业管理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规范服务行为,遵纪守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自觉遵守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杜绝恶意竞争,努力维护本市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自觉增强合同意识,做到诚实信用、服务规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实施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随意提高物业收费标准,不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尽职尽责,热情主动,服务及时,便民利民,尊重、关爱、善待业主;企业撤出项目时,按照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做到交接及时、资料完整、态度和善;自觉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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