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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宣传中存在隐瞒欺骗 汽车经销商须诚信

来源:汽车007周报 2008-11-21 13:17:18

你是不是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情:买车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你看到了一款产品的广告宣传。但你肯定没有意识到,一则广告或是一张产品宣传单,可能其中被隐瞒了一些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已被打折,可能被夸大了事实……其实,这

   你是不是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情:买车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你看到了一款产品的广告宣传。但你肯定没有意识到,一则广告或是一张产品宣传单,可能其中被隐瞒了一些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已被打折,可能被夸大了事实……其实,这些在汽车宣传中被隐瞒的信息,就是作为车主的你被剥夺的平等知情权或者是被你自己忽略的权益,它本是你应该知道的,也是你应得的。

向“区域对待”讨个说法?

  “很多车主会遭遇到这样的情形,你因为厂家宣传产品的广告,提到的某项功能或是为了应对新政法规力推的某项标准,最终决定选择了这款产品。但很有可能你会遭遇到这项配置被打折处理的情况。从这种意义上说,你的知情权被无情地剥夺了。”

  今年上半年,一则名为“新车国IV变国III─—厂家涉嫌商业欺诈”的帖子在不少汽车论坛上引起了很多车主的注意。

  帖子中提到:一位刚刚购买了某合资品牌新车的车主表示,当时就是因为看到厂家的宣传——领先同级别车型的国IV排放标准,才决定购买这款车的。

  然而当车主拿到车辆合格证时却发现,排放标准一栏赫然写的是“国III”。为此车主向经销商询问,经销商的解释是:“‘国III’其实就相当于‘欧IV’……”

  “由于我不懂排放标准之间的具体区别,也没再追究。”但随后,该车主在和朋友聊天时才得知,“国III”根本就不是“欧IV”。

  显然,在对于该车型的宣传中,该车有国III标准的车辆并没有被提及,经销商在卖车时也未主动告知客户,而消费者单从汽车宣传信息中却无法获知这些信息。

  该品牌厂家也表示,在对新车进行宣传时并没有提到这款车有国III排放标准的车,是因为厂家在对一款车进行宣传时,都会极力宣传这款车最好的一面,因此即使该车的确有国III标准的车在售,也不会主动在广告上有所体现。

   其实,在国内市场上,这样的情况并不仅仅是个案,也有其他的合资品牌也曾有过类似的问题。如北京地区强制要求销售的车辆必须加装OBD时,某品牌车型在销往北京的车型上加装了此装置,而销往其他地区的车型却并没有获得同等对待。

  如何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对于这位车主遇到的情况,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淡宁律师表示,如果在厂家给出的宣传单或是广告中,的确明确表明车辆是国IV排放标准,而消费者在拿到车后却发现车辆是国III排放标准的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厂家的确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已购该车的消费者可向厂家要求“退一赔一”的补偿。

该被“以偏概全”说服吗?

  “在多项法规中,针对产品宣传,都有关于不得夸大性能和使用范围的规定,但你在厂家的广告宣传中,有时就是会碰到夸大其词的做法。只要你不问,那就会是一场‘周瑜打黄盖’的游戏”。

  几年前,一位江苏李姓蒙迪欧车主发现爱车的真皮座椅并不“真”,于是致电厂家投诉。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座椅质量绝对符合标准,至于是否真皮,厂家有权在座椅的部分地方使用假皮。另外,4S店的销售人员也承认,座椅背面的确是用合成皮制成的,并且表示,“这种做法很普遍,很多车也都号称是真皮,但有些部位也是用合成皮做的。

   后经过媒体报道后,厂家发言人表示,汽车真皮座椅部分采用革制,是目前国内汽车厂家的一种普遍做法。另外,厂家决定修改汽车资料,将“真皮座椅”的说法改成“部分真皮”或“皮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更换旧的宣传资料。此外,在新资料上市后,厂家还要求经销商在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时,一定要明示座椅材质的真实性。

  据了解,中国车主买车时,往往最先看的是汽车配置表。而在配置表里关于汽车座椅这一项中,又分真皮座椅和织物座椅。不过,其实,在汽车厂家销售的配有原厂汽车真皮座椅中,很多车型的车座椅的两侧和后面都是用革或猪皮代替了真牛皮,其质量显然与进口豪华车真皮座椅的质地、使用寿命形成鲜明对比,然而宣传材料对座椅的介绍只会笼统地称为真皮,大多数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记者采访了多家不同品牌4S店后获悉,真皮座椅的部分表面使用了非牛皮,或其他的天然皮属于正常;但如果使用了非天然真皮,那就有忽悠车主的嫌疑了。

  消费者买车时,经销商常会赠送一些真皮内饰。但4S店都没有直接生产真皮的工厂,都是委托中间厂商进行配套改装。这其中,消费者可能会被忽悠,在进行加装真皮时,中间商会用一半真皮一半革或用其它质量不佳的皮代替真牛皮,这些皮经不起高温、曝晒,保养得再好,用不上一年,就会出现裂纹。因此,消费者在加装真皮座椅时也要仔细询问经销商才是。

该为“仅供参考”埋单吗?

  “如果是过去式的宣传信息,或是当你意识到知情权受损时,得到的回复却是‘仅供参考’,那么,你应该为此埋单吗?或者,你根本就未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损呢?”

  去年5月,郎先生花了近35万元购买了一辆高档进口车。最终让郎先生决定购买这款车的原因,则是看中了该车的智能胎压监视系统。

  可没想到,在提车后的当天下午,经检查却发现,该车缺少标准配置中的车速传感间歇雨刮功能和智能胎压监视系统。郎先生随即打电话询问经销商,经销商表示肯定有该配置,可能是郎先生没有调出来。随后,郎先生又致电厂家,客服人员却表示,该功能在2006年就已被取消。但直到今年3月,该车型的官方网站上还明确标明该车型具备上述功能。

  其实,很多进口车存在的宣传资料信息与实际车辆配置不符的情况并不少见。消费者购买进口车往往都会从官方网站上了解车型的具体配置信息,然而一些进口车在进入中国市场后,或多或少会在车辆配置上有所调整,但却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一旦消费者购车后发现问题,配置单上的一句“仅供参考”又成了厂家或商家推卸责任的依据。

  如,曾有消费者购买了大众夏朗,在其说明书、宣传册上承诺具有后座空调,但消费者最终购买的车型上却没有了后座空调,而且经销商也拒绝加装。此外,还有不少进口车(如保时捷卡宴)上的GPS形同摆设,在国内无法使用,让消费者又爱又恨。

  记者注意到,在消费者从经销商处得到的产品配置表上,通常有这样一条声明:“本产品样本尽可能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做到全明详实,但厂家对价格、色彩、材料、装备、参数、车型等信息保留修改的权利,不再另行通知”。这就是所谓的“最终解释权由厂商所有”的霸王条款。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这的确可以说算是一条霸王条款。《消费者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明确表示,经销商应该保证产品的实际情况与购买前的说明一致。出现在产品配置表上的配置,在实车上就应该有所对应,并不能因为有了这一声明,就推卸一切责任。此外,在消费者购买这辆车之前,经销商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在配置表中有哪些配置可能不会出现在实车上。这既是经销商的义务,也是经销商诚信经营的一种体现。

■后记 厂家不要失去公信力

  讨论车主知情权受损或是应有的权益受到侵害早就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但是一直以来,依旧有案例接连发生。而从记者了解到的汽车宣传中被隐瞒的信息来看,基本上都是集中在配置这个老话题上。作为汽车厂家,在考虑车辆配置时,往往会从运营成本角度出发,在一些看得见的地方或无法回避的部件配置上,予以重点宣传和推进。而很多车主是无法和厂商专业的“谋略”抗衡的,在成本压力之下或是其他考虑之下,才会出现区别对待不同区域的车主、才会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才会出现“仅供参考”的推辞。可能,有一天,厂家力推的宣传会失去意义,因为,伤害消费者知情权,可能会让厂家失去公信力,这才是最可怕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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