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宁远县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 着力打造“诚信计生”
来源:永州政府网
2008-11-04 10:50:53
连日来,宁远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和讨论,努力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充分发挥计生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该委制定解放思想学习大讨论文件,下发到乡镇计生办,要求各乡镇计生办组织本系统、
连日来,宁远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和讨论,努力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充分发挥计生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该委制定解放思想学习大讨论文件,下发到乡镇计生办,要求各乡镇计生办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和讨论;另一方面,加强计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根本职责,着力打造“诚信计生”。
今年来,该县人口计生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文件规定要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上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大大减少考核层次和次数,精简考核内容,加大诚信统计考核力度,从严“打假治水”。
一是严把统计质量关。人口出生必须实事求是地上报,每月的人口出生报表要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统计专干共同签字上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虚报、瞒报人口出生,一经查实,由县里按每例奖举报者200元。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凡行政村不实事求是上报出生人口被查出的,每漏报一例计内出生,收取驻村的乡镇干部200元责任金;凡错报、漏报一个计外出生,收取500元责任金;上年度错报被查出的收取同样的责任金;凡漏报二例(含二例)以上,不分主客观原因,除依此类推收取责任金外,同时给予驻村干部行政处分。驻村干部如实上报,单位领导不报的,对该领导从严处理;是计生专干(助理)不报的,加倍收取计生专干(助理)的责任金,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虚报、瞒报人口出生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放水养鱼”,以及在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中虚报节育措施,妨碍干扰调查的,一经发现,实行追踪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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