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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设工程领域推行诚信担保函制度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2008-10-31 13:05:55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媛媛) 截至10月28日,乌鲁木齐今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346万元,涉及农民工12856人。首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已开始实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制,以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10月30日,在市建委召开的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媛媛) 截至10月28日,乌鲁木齐今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346万元,涉及农民工12856人。首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已开始实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制,以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10月30日,在市建委召开的“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建委主任马伊磊说,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行为并已解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办理基建手续过程中必须要出具专业担保机构等有担保资格的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已解决的建筑施工企业,也需提供诚信担保函。否则,就不给办理基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据了解,所谓的“诚信担保函”,就是建设企业在开工前,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到银行或是具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由银行或是具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出具诚信担保函。另外,对第一次进疆的外省建筑企业也要提供诚信担保函。否则,就不给办理基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截至10月2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投诉2089起,收取436家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5亿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346万元,涉及农民工12856人,但施工企业由于种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当日,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工程款拖欠问题,且未及时整改,造成工程款拖欠,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建设单位,将予以通报,一律不准再上新的项目、不给予银行信贷、不予以办理竣工验收和房屋确权手续。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坚决做到“七个不”,即:不得参与土地招标(拍、挂牌)、不给予银行信贷、不予批准立项新工程、不办理招标手续、不颁发施工许可、不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办理房屋确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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