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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首次评选信用示范企业

来源:温州日报 2008-10-22 09:57:09

本报讯(记者 肖新华)温州市首届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已开始启动。市工商局昨日表示,凡在温州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免费申报,申报表可通过温州红盾信息网或温州市企业信用网直接下载。   据介绍,“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本报讯(记者 肖新华)温州市首届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已开始启动。市工商局昨日表示,凡在温州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免费申报,申报表可通过温州红盾信息网或温州市企业信用网直接下载。

  据介绍,“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有效期为3年。首次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工商局按标准考核后认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近日出台的《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用示范企业的“门槛”较高,要求企业近三年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均为A级以上,其中上年度为AA级以上;并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和经营状况良好,热心公益事业,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道德行为良好等。

  入选“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其相关信息纳入工商企业征信系统。此外,市诚信企业促进会、市民营企业协会还将争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帮助示范企业获取更多的信用资产,真正起到典型引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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