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日前,广西南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南宁市希望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以规范个人在日常社会活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日前,广西南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南宁市希望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以规范个人在日常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行为。这份档案反映的信用分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个人能否顺利贷款、求职等行为。
《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仅作为使用者判断被征信人信用状况的参考。所有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禁止将个人信用信息用于了解个人信用状况以外的活动。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实施,南宁市将设立专门的“管家”,负责对全市的个人进行信用信息征集、录入、数据维护及发布等工作,实现全市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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