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辽宁全省现有药品批发企业357家、药品零售企业11000多家已经全部建立了诚信管理档案,全面记录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各类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必要的时候
核心提示:□辽宁全省现有药品批发企业357家、药品零售企业11000多家已经全部建立了诚信管理档案,全面记录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各类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必要的时候公示其违法行为。
自2005年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开展了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诚信理念,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加强药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开展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树立信用榜样,引导并推动全省药品市场体系建设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组织和推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承诺活动
2005年下发了《关于在全省药品流通领域开展“诚信承诺”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和引导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在守法经营、保证药品质量、遵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守承诺、争创一流服务等方面向公众做出了郑重的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药监部门加强管理,社会广泛监督,共筑良好的诚信氛围。
二、建立健全企业药品信用信息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首先建立了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的诚信管理档案。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的同时,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开发“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以有效实现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数据和监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实现信用等级自动评定,实现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电子化管理。并且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督管理人员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实时地进行各种监管信息记录的录入,实现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稽查打假数据的统一,也使我省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和准确。我们还制定下发了《辽宁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将我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三个级别,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树立高水平诚信企业。
三、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可给予政策支持,公示其良好信用记录;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将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必要的时候可以公示其违法行为。省、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举报。对药品经营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出现严重违规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的企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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