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倡导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为主题的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暨南宁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授匾仪式,近日在万达商业广场举行。据了解,此次南宁市获得&ld
以“倡导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为主题的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暨南宁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授匾仪式,近日在万达商业广场举行。据了解,此次南宁市获得“价格诚信单位”的单位达到了35家,比上一届多出了21家。
在授匾仪式上,南宁明圆饭店、南宁跨世纪大酒店、广西锦华大酒店、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沃尔玛南宁朝阳路分店、北京华联南宁第二分公司等等35家单位,被授予“价格诚信单位”牌匾。
据了解,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参评“价格诚信单位”评选的经营单位,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且生产经营满2年;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做到全部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符合明码标价规定,即标价位置醒目,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价方式统一规范;有较强的价格诚信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降价、打折、返券等价格优惠销售真实可信,做到公开公平、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近2年内无被价格主管部门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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