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今(4)日宣布,将在本月开展以“诚信兴商、和谐共赢”为主题的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创建活动,以促进良好消费市场秩序和诚信经营体系的建立。9月底,省消委会将召开“四
省消委会今(4)日宣布,将在本月开展以“诚信兴商、和谐共赢”为主题的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创建活动,以促进良好消费市场秩序和诚信经营体系的建立。9月底,省消委会将召开“四川省消委会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授牌大会”,并面向社会公布名单。
省整规办副主任曾本富介绍,我省工商、商务、海关、质监等部门共同启动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将重点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省灾后重建工作,四川省消委会于9月在全省开展“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创建活动”,以促进行业、企业、消费者诚信自律,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次活动以广泛告知、充分动员、企业资源、严格审查、慎重确定为组织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说。
据介绍,凡四川省范围内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流通领域经营企业都可报名参加本次创建活动,参加活动的企业需具备依法经营,合法经营,加强本企业的规范经营活动,奴隶减少消费者权益争议;具备完善的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机制;重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原则上是已取得所在地市级以上消委会授予的“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若所在地为开展过“诚信单位”评比活动,则应是同行中的骨干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批量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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