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记者从9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环保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银监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实施绿色信贷促进污染减排的意见》现开始实施,今后,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情况将纳入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供环保部门和金
辽宁日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记者从9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环保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银监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实施绿色信贷促进污染减排的意见》现开始实施,今后,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情况将纳入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供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查询利用。
该《意见》的实施,标志着我省污染减排进入到了用综合手段进行治理的新阶段,即通过制定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将环境保护的规定从生产领域向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延伸,以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更好地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确保绿色信贷得以有效实施,我省环保金融部门联手联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信贷管理的环保指导名录,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培训,提供相关咨询,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监管和信贷控制。
同时,环保和金融部门启动了信息交流共享机制。9月1日,省环保局向金融部门公布了第一批绿色信贷信息,并提供了信贷鼓励、预警和限制三类企业名单。其中,鼓励信贷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减排工程成效显著、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成绩突出及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先进企业,共包括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金龙集团大石桥市金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大连机车车辆厂、鞍钢集团新钢铁公司给水厂和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等13家。
信贷预警的是长期超标排放、减排工程严重滞后、排污费欠交50%以上的企业及逾期半年以上未消除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即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丹东银河水泥有限公司、东港红星水泥有限公司、阜新煤矸石热电厂、辽宁五龙黄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
限制信贷企业为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县以上人民政府下令关停、违反环评法擅自建设或生产及造成重特大环境损害,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企业。这类企业有鞍山西洋集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市元坤纸板厂、新宾满族自治县颐宾造纸厂等20家。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把征信系统信息库中的企业履行环保义务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保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落到实处。督促辖内各金融机构,严格掌握信贷投放的环保标准,实施差别信贷。对减排工作做得好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没有很好完成减排任务或违法排污的,严格信贷控制。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