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公布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明确,土地储备资金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施行。 《办法》指出,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土地储备资金的收支情况和土
财政部昨日公布的《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明确,土地储备资金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施行。
《办法》指出,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土地储备资金的收支情况和土地储备项目的成本信息,对土地储备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土地储备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土地储备资金应当独立于土地储备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实行分账核算。土地储备机构在持有储备土地期间临时利用土地取得的应上缴国库的零星收入,不在规范范围内。
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使用的资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曾表示,土地储备机构的定位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积极服务于政府土地宏观调控。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