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牙膏质量的监督管理,日前,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日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尔滨市的8家经销单位的15批次牙膏进行了质量监测。 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此次监测对牙膏的稠度、挤膏压力、泡沫量、pH
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牙膏质量的监督管理,日前,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日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尔滨市的8家经销单位的15批次牙膏进行了质量监测。
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此次监测对牙膏的稠度、挤膏压力、泡沫量、pH值、稳定性、过硬颗粒、总氟量、可溶氟与游离氟、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重金属含量(Pb)、砷含量(As)、质量要求、标签标识等1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在抽取的15个批次样品中,合格产品10批次,合格率66.7%,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率33.3%。
本次针对牙膏的质量监测,发现牙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牙膏含氟量不合格。牙膏含氟量在标准值内能抑制牙菌斑,保护牙釉质,增强牙齿的抗酸能力,预防龋齿。牙膏含氟量小于标准要求,起不到上述作用。牙膏含氟量如果大于标准要求,长期使用会引起慢性氟中毒,损害神经系统,引发骨质疏松症,氟斑牙等问题。二是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无证生产企业,以及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管理意识不强,对标签、标识不够重视。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牙膏产品时,尽量选购具有QS标志的产品和品牌产品。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