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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8月起全面铺开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8-07-15 11:20:45

昨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8月1日起,券商合规管理将全面铺开。   《规定》明确,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实施合规管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需履行合规管理相关职责,并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昨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8月1日起,券商合规管理将全面铺开。

  《规定》明确,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实施合规管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需履行合规管理相关职责,并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证券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作为公司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证券公司则应保障合规总监的独立性,保障合规总监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合规总监未能尽职履职的,将依法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去年4月证监会发布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券商设立合规总监、建立合规监管制度的试点工作,并确定6家试点券商,此前监管部门也明确所有券商应在年底前全面实施合规管理制度。

  据介绍,除6家试点券商外,其余券商也已自觉设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或专门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而所有券商都已于6月底前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并报送当地证监局。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合规管理制度,是健全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实现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互动的重要措施,解决了过去券商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脱节的问题,以资本为核心的财务风险监管和逐步建立的合规风险监管也最终落实到“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的券商分类监管上,构成了我国证券公司监管“一头两翼”的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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