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各地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安机关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协调会商机制。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各地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安机关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协调会商机制。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以加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各地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安机关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协调会商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顺畅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打击效能。
通知强调,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在工作或对外磋商谈判中接收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要加强各地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安机关重大案件督办工作;要共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与公安部门近年来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中开展了良好协作,现在将这种协作配合制度化、常态化,必将有利于提高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执法能力,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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