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苏彤晖)因为不守诚信,被执行人杨某延迟两天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结果多拿了两万元。 杨某与吕某原本是生意伙伴。2005年4月杨某再次购买吕某煤矿配件共计24万元,却迟迟没有付款,后吕某多次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苏彤晖)因为不守诚信,被执行人杨某延迟两天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结果多拿了两万元。
杨某与吕某原本是生意伙伴。2005年4月杨某再次购买吕某煤矿配件共计24万元,却迟迟没有付款,后吕某多次催要无果,将杨某告上法庭。经过贾汪法院审理,判决杨某于2008年1月15日前给付吕某货款24万元,到期后,杨某仍未付款,吕某于2008年3月2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杨某于今年5月20日前给付吕某22万元。但杨某认为晚两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拖至5月22日才将22万元送到法院。申请人吕某以杨某违反协议为由,要求按原判决书判决的金额24万元执行。法律意识淡薄的杨某声称:“晚了两天就想多拿2万,异想天开!”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并拟对其进行拘留,杨某才回过神来,后悔不已地说:“一天一万块,都是不懂法、不诚信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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