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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信用与证券市场

来源:网络转载 2008-05-24 14:39:27

一,关于理性   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莫过于“人是有理性的”,现代经济分析以“效用最大化”代替了传统的“利润最大化”假定,理性是这样被理解的:人能根据自己面对的约束来

一,关于理性
  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莫过于“人是有理性的”,现代经济分析以“效用最大化”代替了传统的“利润最大化”假定,理性是这样被理解的:人能根据自己面对的约束来作出反映一系列欲望,期望与偏好的选择,且能做出宁愿更多而不是更少的选择。简单地说其行为准则即以”利益最大化“为标准。

  计划经济排斥个人理性,代之以集体理性,即政府理性。计划经济认为,个体理性所体现出来的整体无序,政府理性可替代或弥补。原因在于政府理性代表公众利益,可以防止无序,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

  几十年计划经济的结果使我们看到了这种理性的局限性。政府(准确地说是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计划当局)也不是万能的,政府理性不能代表个体理性。目前我们实行的市场经济其实也是建立在”人是有理性的“这个大前提下的

  二,关于信用
  信用大致上分为商业,银行信用和公开的融资信用。信用的本质是保留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其使用权。这种转移行为本身就包含了风险。两种不同类别的信用适用的客观条件并不相同,这里就不一一说明了。这里仅就我国现阶段的信用状况与环境作一概括。企业与企业之间(商业信用),三角债剪不断,理更乱;企业与银行之间(银行信用),呆帐,坏帐不断,银行不是没钱,而是不敢贷款(这一点从1997年有银行向央行退还贷款指标,而许多企业想贷又贷不到,这一方面说明银行风险意识加强了,同时也说明了企业的信用在银行心中无数);在公开的直接融资方面,由于政府几十年形象,国债发行一致比较顺利(这里不讨论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采取的短期行为),股票的一级市场由于暴利而吸引大量资金追逐也是大有市场,二级市场由于高换手率,表明资金高流动,也表明股票市场这种长期社会化信用并不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同。

  三,关于证券市场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政府倡导建立的,这其中政府理性起了决定作用。从为国企改革寻找出路,筹资乃至消胀,证券市场起了增加公共效用的作用。但是,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从股份制改革的目的--筹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看,政府理性无疑肯定保护投资,抑制投机。现在,关键在于如何认识投机。

  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目前对投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允许一定程度的投机存在,过度投机则应抑制。这里我们也许存在几个理解上的误区:1,将投机当作是一种附带成本;2,相信政府理性能对投机的程度作出正确判断;3,相信政府对此有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暂不讨论对这个“度”是如何难于把握)。

  前面我们提到,证券市场代表一种长期的社会化信用,它是建立在短期直接的信用基础上的。目前,我们的证券市场还缺乏这一基础,加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如同雾里看花,对此要求投资者做长期投资是不现实的。个体理性与政府理性的冲突就在所难免。忽略这两种理性的冲突必然会导致我们方法论上的过失。现在,我们不难理解政府一会儿认为投机过度,需要抑制;一会儿又做出承诺救市(如去年9月承诺让投资者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等等),这加深了个体理性对政府理性的不信任感,间接加剧了股市的不稳定性,这又恰恰不是政府理性参与管理的初衷。

  我们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政府理性管理不是不应该,相反是不够,我们讨论的只是方法问题。在市场经济下用计划经济的方法管理市场,必然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许是:1,从认识上,承认个体理性与投机的客观存在,相信投资者是有理性的;2,从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促进中介机构的形成和完善--着手,促进更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的形成,降低长期投资风险;3,基于政府在证券市场的利益要求,必须重新认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风险与利润重新分配问题,;4,掌握市场规律,并以此规律为准绳来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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